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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唐 第九十六章 彦伯偷嘴 半年之约

作者:午后方晴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5-11-03 12:36:23 来源:笔趣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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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殿下,鸳鸯如飞,毕之罗之,何谓毕?”

“毕嘛,原来指田猎时用的长柄小网,看到这一句没有?雁鹄集于会稽……来遭民田之毕。因为进了网,猎物命运结束了,所以后来引为结束、完毕,”李威捧着一本书,随口答道。

本来对古文就有一定的造诣,现在专心用功,上官婉儿在进步,他也在进步。

“也就是遭到了小网与罗网了?”

“嗯。”

“既然都进了网了,为什么下面一句说君子万年,福禄宜之?”

唉,这个小丫头,问的问题越来越难了。李威不得不将手中的书放下来,想了一会儿答道:“这是一对鸳鸯儿,在飞,遇到了罗网,然而鸳鸯即使是面临生死,也没有丢下同伴。这种坚贞的感情,可以为君子带来福禄。下面也有,乘马在厩,摧之秣之,摧秣乘马,暗示准备结婚亲迎之礼。所以呢,说毕之罗之,也不分离。第一句说心愿,第二句又是戢其左翼,将嘴插在相互的左翅膀中,和美的生活。这是新郎在遥想。因为简洁,这一切没有说出来,却能让人想到。”

但是不是这样呢?李威也不敢肯定,反正这一句毕之罗之,很突兀。不管怎么说,进了罗网了,与即将到来的大婚喜悦心境很不符合的。

“鸳鸯只是一对儿?”

“是啊,”李威又是随口答道。其实是错的,鸳鸯关系很乱,成双成对只是一种假像。但这时候人们就这么认为了,抬这个杠做嘛?

“那为什么人不是一双一对?”

“呃,”李威噎住了。当然,也可以解释,现在男子生活重,寿命不长。再加上战争,死的士兵多,男女比例不协调。一度为了鼓励生育人口,李世民曾在唐律中规定,男二十,女十五岁必须结婚,否则依法处执,如果没有钱结婚,政府资助之。不结也得结,什么剩男剩女的神马,全得关起来。当然,这时候法律嘛,不较真,不然宣城两个公主都不会到二十多岁,还是太子上书成得以成亲的。难道去抓李治与武则天?或者诏书规定七家十姓不得通亲,人家照样通,又怎的?但这一来,这个时代结婚很早。一男除了一妻外,多媵妾,很正常。

可来解释,也说不通,光棍彼彼皆是,也未见多少政府资助之。

恩,应当来说,进步的是另一条规定,寡妇鳏夫必须成亲,守节也是犯法的。不象明清那么不人道。

碧儿敲了一下上官婉儿的小脑袋,道:“婉儿,有的你不能问的。懂不懂?”

一夫一妻,你上官婉儿也不要等太子以后宠幸了,连碧儿都受牵连!

“是的,人与禽兽是有不同的,”上官婉儿省悟过来。

可这句话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,或者人不如禽兽?

正在这时候,侍卫走了进来,禀报道:“许舍人在偷吃肉,让我们发现了。”

祈福的法事结束了,但斋戒没有结束。李威又说了,再替父皇斋戒一月,这样诚意总足了吧。反正也是拖时间,到广成泽是拖,在嵩山也是拖。论风景,嵩山并不比广成泽与崆峒山差。每天看看书,或者游玩一番,特别是空气,真的很好,就象进了氧吧里一样。这个日子过得十分逍遥。

侍卫有的嘴馋,可是仁太子孝顺,倒没有什么怨言的。其他数位臣子,虽然官职不高,可都是李治特地挑选过来的,说起品德,李威恐怕未必能赶得上,更没有怨言了。

最苦的是许彦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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