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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点中文网 > 游戏 > 龙族:路明非不想当夜之城传奇 > 第七十四章 芬格尔:不是,哥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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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后的声音路明非有做过功课,在美国这是句典型的讨饭话,要一个美元,和中国古代乞丐唱的莲花落一样。

虽然说很多国人在外边遇到这种问题时都会慌了神,一是不一定听明白了,二是听明白了也不知道该不该给。

毕竟外国流浪汉多,流流浪浪无穷无尽,给了一个就等着再遇到一个非随机刷新npc了。

夜之城更是如此了。

幸好,路明非的英语和夜之城中培养出的经验就足够应付这个情况。

他转头说,本能地说。

“Fuck you。”

遭了说错了。

朴实简洁的英语适合夜之城,但不适合阿美莉卡,路明非刚说出口就有些后悔。

而他面前的男人更是愣住了。

那是个高且魁梧的年轻人,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,烛火般闪亮的眼睛写满渴求,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不知多久没洗换了。

被骂了之后,男人立刻露出备受打击的表情,愣在原地。

而路明非呢?

路明非也愣了。

不是因为对方长得邋遢,夜之城比这男人要更加脏乱的家伙多了去了,就算是套着菲姬杯的肥胖裸男在自己面前跳江南style路明非眼皮子也不带跳的。

路明非诧异是因为他的【义眼】显示,面前这个男人他不太正常。

前情提要:【义眼】在这个世界进化为了【电流推动】,而路明非就能够用这个技能去大概感知自己面前的人位置,身高,基础信息等数据,但在某种特别的情况下,会直接弹出信息窗口。

那就是——现在。

【现可公开的情报】

【芬格尔·冯·弗林斯】

【卡塞尔学院留级生,隶属于学生会新闻部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是你的,以及所有卡塞尔学院学子的好大哥,但似乎应该没办法在这个男人身上学习到任何素质,知识,以及一切有益的特质。

话虽如此,但并不意味着男人毫无优点,他在数学上很有天赋,是计算机超级天才,只是学问完全没有用在正道上,秘密让男人充满魅力,但名为芬格尔的男人则以自己为证据反驳了这份观点。

当他揭开伪装的那一刻,希望你不会被吓到,哥哥。】

剧情人物,出现了。

路明非下意识地对他用义眼进行了二次扫描,结果却发现了比信息窗口更奇怪的东西。

努力隐藏着心中的诧异,路明非对芬格尔搭话道。

“呃,抱歉,条件反射,我会的英语不多i’am sorry啊~”

“中国人?”

路明非本以为补救无效,但对方似乎察觉了路明非的国籍,立刻换用一口流利中文,“没事没事,我能理解,外国话一般都是从粗口先开始的,就像黑人只听阳光彩虹小白马什么的——比起这个,大爷赏点钱买杯可乐吧,我真不是乞丐,只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。”

“我也没钱,很可惜。”路明非不骗人,他在夜之城的钱包兜里有个几十万欧元,但在现实世界,他是个货真价实穷光蛋,身上带着的那些钱全放在随身的那个行李箱里。

那玩意早就不知道飞去世界的哪个角落了。

路明非诚恳的表情得到了芬格尔的信任,他非常夸张地后仰脑袋。

“哦!damn!——好吧,芬格尔·冯·弗林斯,真不是乞丐,大学生。”年轻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,从背后的挎包里掏出了一张类似身份证的卡片,正面是芬格尔颇为骚包的自拍照,背面则是一个用银色绘着枝叶繁茂的巨树花纹。

虽然但是,我早就知道了。

路明非装出确认校徽的模样,点头说。

“我是新生,路明非。”

“学弟!亲人!虽然我们都没钱,但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并排喝着西北风然后向路过的每一个人乞讨。”芬格尔一把抓住路明非的手,眼神灼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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