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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走偏锋的大明 第九十六章 王璁

作者:郁雨竹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5-11-03 12:44:31 来源:笔趣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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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旁的钱大鸿目光一闪,道:“小仙长,这符,我可能送给他人?”

潘筠笑道:“当然可以,随各人心意,或送或买卖,我都没有意见,只一件,这符是我三清山潘筠画的。”

“当然,谁敢窃而代之?”

潘筠知道人最爱什么符,因此拿出来的十张符中,平安符和求财符各占四张,还有两张则是健康符。

钱大鸿接下符,退下去拿钱。

钱老爷看儿子走了,就和潘筠道:“我听说小仙长正在筹建三清山神庙?”

潘筠点头,“是。”

“我想认捐一部分,山神庙的柱子,或者大门,都可以由在下出钱。”

潘筠摇头道:“师父有敕令,不许募捐,只许我们师兄妹自己承建。不然,我师兄多年,怎会将此功绩让给我?”

钱老爷一听,叹息一声道:“山神悯人啊。”

潘筠笑了笑。

钱老爷:“建庙的事,衙门可通过了?”

“还未曾上报,听闻钱善人和县衙关系极好,到时候还请钱善人替我们美言几句。”

钱老爷一口应下。

其实不用钱老爷怎么说,县衙知道之后只问了一句,“道观和庙宇可扩招道士吗?”

得到否定答案之后县衙就答应了,道:“回头将户籍、土地凭证和度牒来办手续吧。”

潘筠就问:“我没有度牒,只师兄师姐有可以吗?”

主簿:“问的是庙祝的度牒。”

潘筠:“我就是庙祝。”

主簿惊讶的打量她,“你出的钱?”

潘筠点头。

主簿沉默了一下后道:“可以是可以,但得你们道观出文书,证明你是观里的道士,还有,你的父母家人那里也要出条文,把该交的钱交齐了。”

大明有令,未成年人,即十六岁以下的男女,跑去当僧道的,需要经过父母同意;

而父母同意,就要受罚,可以用钱抵罚。

而大明又有律令,年超过二十岁的不能再出家,一定要当僧道的,可以考试,但考试不通过的要打板子。

永乐时朝廷改了政策,三年一度的度牒考试变成五年,也就是说,父母俱在的人要想考度牒,只有一次机会,一次过后,再考,考不中就要开始打板子受刑了。

也正是这样的制度,一般还能活下去的人家都不会让孩子来当僧道的。

主簿觉得潘筠就是有钱人,她父母让她小小年纪跑出来当道士,可真是脑抽了。

“用这张户籍,衙门会不会派人去广信府张小妹家查探实情?”潘筠忧心道:“张家知道张小妹死了吗?”

玄妙:“多半不知道,也不会在意。”

“那他们要是因此缠上我……”

玄妙道:“你不必担心,等你大师侄回来就可以解决了。”

潘筠:“大师侄这么牛?”

玄妙点头:“很牛。”

“他现在在哪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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